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

醫療新聞

【News】預設醫療指示相關條例7月31日生效   末期病患可拒絕維生治療

《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》將於下周五(7月31日)生效,為「預設醫療指示」及「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」確認法律框架,容許具有精神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自主決定,當病情轉差、失去精神能力時,在特定條件下,拒絕維持生命治療。其中「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」需使用法例訂明的表格,並要每年續期;在「白車」救護員施救時必需出示紙本證明,才能按照簽署者意願,不進行俗稱「搓手」的心外壓急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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